現(xiàn)象2 幾十米內設了3個單車停放區(qū)
《指引》還提到,停放區(qū)的長度一般在4.5米至40米之間。兩個停放區(qū)的間距不宜小于150米-300米。
記者在枋湖東路看到,工人們正在劃停車區(qū),幾個自行車停放區(qū)間相隔較近,僅20米遠就設置了3個自行車停放區(qū)。而在廈禾路、金湖路等多處也能發(fā)現(xiàn),有自行車停車位相隔幾米到幾十米不等的情況。
“設置得比較密一點,停車是方便了,但是行人不方便啊。”市民劉小姐這樣認為。
現(xiàn)象3 單車停放區(qū)太靠近斑馬線
記者在松柏路靠近松柏中學門口看到有一小段窄橋,但橋面上也設置了自行車停放區(qū)。“我覺得并不是很合理,橋本來就不寬,也沒有行道樹擋風或綠化帶隔離機動車道,萬一自行車倒在機動車道上就影響交通了。”市民黃先生說道。
松柏路與蓮岳路路口,一處斑馬線的出入口也設置了自行車停放區(qū)。有路過的市民表示,若是停滿了自行車,可能影響到行人過馬路的便利,“車停滿了,人還走不走斑馬線了?難道去跟車子搶路?”
現(xiàn)象4 停車區(qū)緊鄰公共自行車服務點
在設置自行車停放區(qū)前,部分人行道上原本就布有公共自行車服務點。然而,在金湖路靠近枋湖客運中心路段,記者看到新舊兩種停車區(qū)均設置在一起,若是同時停放車輛,不僅有一側停不下,也沒有可供行人通行的寬度。
回應
加大指導力度 盡快落實整改
盡管《指引》要求詳盡,但還是存在一些不規(guī)范設置,市民提出意見,記者將這些意見反饋給了市市政園林局。
“我們將帶上廈門市政設計院的專家和具體劃線單位去實地看一下,確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馬上整改。”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停車區(qū)設置要根據(jù)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而施工單位不清楚設置要求,是因為剛實施,需要一個過渡過程,接下來他們也將加大指導力度,避免不合理的自行車停放區(qū)被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