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子拆除后,現(xiàn)場已成一片平地。

社區(qū)圖紙上的沙坡尾86-88號樓房式樣,邊上的小屋即許女士所說的小石屋。
臺海網(wǎng)8月27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我們的那個小石屋,剛剛被人用推土機推平了!”8月20日中午,一通電話讓正在上班的許女士驚出了一身冷汗。
許女士說,小石屋是依附沙坡尾86-88號的樓房而建的,該樓房的業(yè)主曾女士為了翻建,便開始拆房子,最后竟把小石屋也一同拆了。
許女士稱,小石屋是她家的財產(chǎn);曾女士則說,對方并沒有小石屋的產(chǎn)權(quán)。記者從沙坡尾社區(qū)居委會了解到,小石屋屬于歷史違建。律師表示,對于違法建筑的認定、拆除都應(yīng)當由行政機關(guān)進行,任何公民不得擅自拆除。
【反映】
公公承包海洋公司水泵站 就地建起了小石屋
日前,記者在沙坡尾看到,小石屋的所在地已成了一片平地。許女士說,那個小石屋是由石頭墻圍成的簡易小屋,以前她公公居住在里面,公公過世后屋子歸她丈夫郭先生所有,平時用于堆放雜物,屋子面積為3平方米。
許女士說,這里原本是海洋實業(yè)公司的一個水泵站,從上世紀50年代起就專門為漁船供水,后來承包給她的公公,公公就地建起了石屋,并一直生活在這里為漁民服務(wù),“所有維護費用都是他出的,所以屋子就是他的。”
許女士說,小石屋是依附沙坡尾86-88號的樓房而建的,但是產(chǎn)權(quán)并不屬于該樓房的業(yè)主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