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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短,數量大 這樣的集資方式合法嗎? 在粉絲集資現象愈發(fā)頻繁的同時,也出現了不少問題。 粉絲們往往憑著對偶像的熱情和對后援會的信任投入金錢,但粉絲會類目眾多,組織內部復雜,在募集大量金錢之后,錢款的具體去向,都要靠粉絲內部的自我約束。 上個月,某檔偶像綜藝節(jié)目結束之后曾傳出“粉絲后援會頭子卷款而逃”的傳聞,賽后,粉絲們質疑募集款項的去向問題,涉及“非法集資”的爭議屢屢被人談及。 這種短時間內就能籌到大數額金錢的粉絲集資,屬于非法集資行為嗎? 廣強律師事務所非法集資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曾杰表示,粉絲集資是多個普通民事主體自主處理自己消費的行為,數額再大也不會涉嫌非法集資犯罪問題。 “表面上,它們都表現為大量資金歸集到某一處,但非法集資本質上是違法承諾保本的投資行為;而粉絲集資的目的是共同的消費(或捐贈、贈與),不是為了獲得投資收益。”曾杰說。 但是如果所謂的“粉頭”攜款潛逃,則有可能造成集資詐騙罪,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小李告訴記者,“一般正經的粉絲會在活動期間會不停的在群里喊不要上當受騙,大家也都會在粉絲團的微博下評論”。 據了解,目前,已經有很多粉絲會在募款去向方面實現了透明化。但不同的后援團隊在集資方面的公開程度,依然參差不齊。倘若有“粉頭”卷款跑路,粉絲往往無可奈何。 一些追星類的應援軟件是否具有募款的資質,如何對平臺上募集的款項進行監(jiān)管、有沒有針對未成年人的約束機制,也是需要深究的難題。 作為粉絲個人,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曾杰提出了建議:“出資粉絲要盡可能保留相關證據,如打款記錄、聊天記錄,要求集資人保留所有的用款記錄,發(fā)票,要求集資款在專門賬戶內管理等,如果集資人無法提供相關記錄和證據,粉絲可以通過發(fā)起民事訴訟方式要求其返還,如果發(fā)現集資人有攜款潛逃或揮霍集資款的行為,可以通過發(fā)起刑事控告的方式維護權益。” 理性粉絲應援:用公益送去祝福 在豪華奢侈的粉絲集資屢受質疑的同時,近年來,明星和粉絲圈都開始倡導一種更加理性的集資應援方式:公益應援。 他們往往倡導用做公益的形式,把對偶像的愛推向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培養(yǎng)更“正能量”的粉絲價值觀。 前不久,胡歌在36歲生日到來之前曾發(fā)微博說:“任何花錢為我慶祝生日的事情,我一律不贊成!”,向粉絲們呼吁多做慈善和公益。 在粉絲互動軟件上,公益活動也是當前粉絲應援時的重要項目之一,一些官方后援會會在社交網絡平臺或者軟件上發(fā)起活動號召,鼓勵粉絲們以明星名義來捐贈圖書室、修路、參與植樹等,把明星的集資影響力轉化到社會公益服務中。 還有許多粉絲同公益機構合作、甚至自發(fā)設立公益機構開展公益慈善活動,發(fā)揮偶像的榜樣作用。 例如,李宇春歌迷發(fā)起的“玉米愛心基金”,是中國首個由歌迷捐設和命名的專項基金,募集善款累計超1400余萬元,12年來直接受益人數超過60000人; 再如,演員王凱的粉絲則以他在影視作品中的角色為名,集資幫助修筑了多條公路; 以及,王源工作室也曾在其17歲生日到來時公布了修建移動信號塔、舉辦公益音樂會等30多項公益應援項目 …… 如今,這股公益?zhèn)鞑サ牧α吭絹碓酱?。與傳統(tǒng)的“豪華慶生”的應援方式相比,粉絲公益應援以“潤物無聲”的方式送上祝福,偶像帶給粉絲的積極影響,正以善意的形式回饋給社會,也為偶像樹立起正面的形象。 有評論稱,偶像帶給自己力量,粉絲們愿意花錢為其應援本是一種自愿行為,但是如何理性引導,有無更規(guī)范的監(jiān)督環(huán)境、透明的財務公開制度,仍需要粉絲團體的不斷規(guī)范和自律。 如胡歌微博所發(fā)出的倡議,“多關注公益和慈善”,這樣的“理性追星”才應該是更值得提倡的粉絲應援。(完) |
近期,多檔偶像養(yǎng)成類節(jié)目一時間風頭無兩。制造流量明星,讓他們“組團”進入娛樂圈,是這類節(jié)目的核心賣點。然而,這些紅極一時的偶像團體“出道”之后,沒過多久就“啞了火”,除去幾位偶爾亮相人前之外,大都銷聲匿跡了。今夏,許多以流量明星為賣點的影視劇和綜藝節(jié)目上線,除了口碑一如既往地差強人意,其票房、收視率和點擊量也直線下滑,甚至連關注度和話題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