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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處罰標準提高
《廈門經(jīng)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guī)定》修正案從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正案》最大的特點是對各類嚴重妨礙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的違法行為提高處罰標準,以增強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
比如,《修正案》對摩托車違法上路行為的罰款額度,由原來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并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再次違反的處罰款2000元,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等?! ?/p>
本報綜合整理
島內(nèi)黃標車全時段限行
新《大氣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對企業(yè)、機動車、船舶的排放都做了更嚴格的規(guī)定。
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島內(nèi)的黃標車全時段限行,島外限行區(qū)域也擴大了。市公安交管部門對違反限行規(guī)定的機動車處以200元罰款?! ?nbsp;
本報記者 黃璜
毒駕最高罰2萬元
新修訂的《福建省禁毒條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規(guī)明確規(guī)定,毒駕最高將處2萬元罰款并吊銷駕照。
條例規(guī)定,3年內(nèi)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或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員,不得申領機動車、船舶、軌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駕駛證照。
本報記者 張珺
停車
交通繁忙路段違停即罰
從2016年1月1日起,廈門首次劃定兩條交通繁忙路段:鷺江道(廈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東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這兩條路段繁忙時段為每日7時30分至9時和17時至19時。交通繁忙路段嚴禁停車,無論駕駛人是否在車上,違停即罰。
警方在廈門大橋、海滄大橋、集美大橋、杏林大橋、演武大橋、翔安隧道、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共8條隧道、橋梁和城市快速路的入口處增設了相應的警示標志。今日起,在這些橋梁、隧道及城市快速路嚴禁停車,違者將被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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