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孩子“哼哼唧唧”了幾聲,老人抱起孩子走了幾步,才發(fā)現(xiàn)他的左腳腳背有傷口,流了很多血。
接到婆婆的電話,傅女士立即從公司趕過去,把孩子送到附近診所處理。孩子腳背上的傷口很深,共縫了6針,還打了破傷風。
當晚7點,傅女士到CK店討說法。傅女士回憶,店員的口氣不好,反而責怪小孩把海報弄壞了。
店家:會貼警示條提醒
昨日下午,導報記者來到這家CK內衣店。該內衣店側面,貼著一張大海報,并未用玻璃鑲住,其底部有一段約2米長的不銹鋼框,用于固定海報。用手輕輕撥開海報,觸摸到不銹鋼框里面的鐵件邊緣確實很鋒利。
內衣店的鐘店長說,事后店里也向老板反映了此事,表示會在不銹鋼框貼警示條提醒市民。
鐘店長告知,昨日店里已找人修好海報,店方也愿意向傅女士道歉。
律師說法
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張嘉嘉律師認為:此事的發(fā)生與商家投放的廣告牌質量不過關、物業(yè)安裝廣告牌時底部的金屬過于鋒利有一定的因果關系;并且,商家與物業(yè)均未在廣告牌處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因此,商家與物業(yè)需對小孩受傷的后果承擔一定的責任。
同時,家長作為小孩的監(jiān)護人,未履行好監(jiān)護義務,家長自身也需對小孩的受傷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