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教唆未成年人醉駕
以共犯被處罰
本報記者 程午鵬 江海萍 譚欣妮
通訊員 陳松樹
未成年、無駕照、還醉酒駕駛機動車,昨日,記者從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未成年人醉駕案件也有發(fā)生。
沒有駕照還醉駕
吳某才和阿強(化名)同在明發(fā)商業(yè)廣場一家酒樓上班,吳某才今年21歲,阿強才17歲。酒樓有一輛公司用車,平時由吳某才負責駕駛,而阿強還沒有駕照。
去年5月16日上午,兩人下班后吃飯喝酒,吳某才準備去挪車,阿強看吳某才醉酒,開玩笑說:“你喝酒開車會不會撞到?”吳某才也回了一句:“要不然你來開車。”阿強上了車,但不知如何啟動車子。吳某才站在駕駛座旁,幫阿強啟動了車子,還掛上了擋。阿強倒車時,與一輛正在行駛的車輛撞上。隨后,吳某才、阿強陪著對方車主去修理廠并報了警。經(jīng)檢測,阿強的酒測值為115.26mg/dl,達到了醉駕標準。這起事故中,阿強承擔全部責任。
阿強因危險駕駛罪被提起公訴,鑒于阿強是未成年人,且有良好的認錯態(tài)度,因此免于處罰。另外,吳某才因危險駕駛罪共犯,也被提起公訴,目前,吳某才被判處拘役兩個月。
醉駕致朋友身亡
小陶(化名)今年16歲,還未到領(lǐng)取駕照的年齡。2015年11月27日,小陶和兩名朋友喝完酒,騎著無牌摩托車,載著兩名朋友上路。小陶駕駛摩托車行駛到324國道一處岔路口,無視紅綠燈闖入路口,與一輛超速行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碰撞,牽引車側(cè)翻后,將小陶的一名朋友當場壓死,小陶和另一名朋友受傷。
經(jīng)鑒定,小陶酒測值為145.99mg/d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經(jīng)同安交警大隊事故認定,小陶負該事故的主要責任,最終,小陶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