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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wǎng)11月27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買了新車,邀請朋友們喝酒慶祝。幾個小時后,這場喜事變成了悲劇:其中一人酒后駕駛摩托車回家,途中撞上施工設置的水馬身亡。死者的母親將事發(fā)路段的施工單位以及8名一起喝酒的朋友訴至法院。近日,海滄區(qū)法院東孚法庭審理了此案并作出判決。
記者彭菲通訊員依翊
【事發(fā)】
酒后無證駕駛,撞上施工設置的水馬
這起事故發(fā)生于2015年4月3日晚上。那天,小陳買了一輛新車,他非常開心,連忙召集朋友們一起到海滄東孚的一家小炒店喝酒慶祝。席間,大家舉杯暢飲,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飯局一直到晚上10點左右結(jié)束,喝得醉醺醺的阿生(化名)騎摩托車離開了,酒友們也無人勸阻。阿生沿著孚蓮路由北往南行駛,行至東瑤村路段時,突然撞上因道路施工設置的水馬,阿生連人帶車摔倒在地,當場身亡。
隨后,交警部門對此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阿生無證駕駛,而且血樣中檢出的酒精含量高達309.0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應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沒有在來車方向的安全距離處設置安全警告標志和防護措施,也存在過錯,負次要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