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展
“勿以更大的傷害解決傷害事件”
啟示1
打鬧私下和解錯失教育良機
此次“中關村二小事件”一經(jīng)網(wǎng)上曝出,立即引發(fā)社會關注,網(wǎng)友們甚至紛紛憶起那些年自己被同學“欺負”的經(jīng)歷。
一些專家、教師表示,盡管國家重視校園欺凌問題,但各地目前在執(zhí)行層面落實得還很不夠。“很多基層教育部門和學校對校園欺凌事件缺乏足夠重視,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處理類似案件時簡單甚至粗暴。”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說。
一些中小學教師說,學校對校園欺凌普遍還存在認知不足、教懲不夠的問題,如果沒有造成身體傷害,就以為是孩子間的“打鬧、開玩笑、鬧矛盾”,遇到此類事件也往往采取私下和解、息事寧人的方式,錯失了教育的良機。
“整個社會對校園欺凌的認識都非常不夠,很多家長和老師覺得就是小孩之間的打打鬧鬧,其實可能帶來的后果非常嚴重。”長期為青少年提供心理服務的香港社工范平雨說,根據(jù)他所接觸的案例,一些成年人的心理問題,最終都可追溯到童年曾遭受的校園欺凌,嚴重的還會出現(xiàn)人格障礙、抑郁癥、焦慮癥,甚至自殺或造成嚴重傷人事件。
啟示2
何為校園欺凌應有準確界定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介紹,按照權威專家界定,校園欺凌需具備“重復發(fā)生性、傷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三個特征。“但現(xiàn)在的難點是,有人質疑欺凌的本質不應是行為的發(fā)生頻次,而應是行為雙方力量上的失衡關系;對于‘傷害性’的界定也不夠清晰。”
部分一線教師也表示困惑,由于孩子的天性特點,在實際操作中,到底何種行為屬于“欺凌”,該如何處置,并不好判斷和把握。
中關村二小校長楊剛認為,要落實國家關于校園欺凌治理的要求,首先對“校園欺凌”的標準規(guī)定要更細致,需要區(qū)分不同年齡段和不同情況。“雖然現(xiàn)在有一些文件規(guī)范,但究竟如何清晰界定,界定了該怎樣處理,還不十分清楚,而且學校的初衷應是教育而不是懲罰。”
啟示3
善意理性溝通是解決的良策
“我們應回歸教育的初心,著眼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無論是家長、學校還是社會公眾,都應多站在孩子的立場去考慮,不要以更大的傷害解決傷害事件。”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德育研究中心主任謝春風說。
“將孩子的問題通過網(wǎng)絡曝光,置于社會輿論的放大鏡下,也許是不得已而為之,但絕非最好的辦法。”首都師范大學教育學院副院長康麗穎認為,遇到此類事件時,涉事各方都應以積極、理性的態(tài)度來面對,找尋彼此立場的最大契合點,即“保護孩子的隱私、考慮孩子的感受、為了孩子的未來”。任何推波助瀾、不負責任的“打口水仗”都無益于事件的解決和孩子的身心健康。
“作為理性思考、善意溝通的基點,同理心、共情心的教育不只針對孩子,也是每個成年人的必修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