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的加入是警方為了“把水攪渾”說法
對于“第三人”的加入,孫躍成認為是警方的陰謀。
他提供的一份孫校中提供給法院并摁了指印的證明中寫道:“前半月左右,洛陽鐵路公安處來找我了解虎畫一事,當時公安處4個人開車來找我,給我捎來一箱奶、一條煙,又到彭婆酒店請我吃飯,當時一個姓蘇的問我說,虎(畫)上有沒有印章和提(題)款,我說有,他說‘如果你說有就與鑒定不符,那國家賠款就給孫躍成,不給你;如果你說沒有,那么就賠給你’。因為我家庭困難,剛剛大病一場,花了幾萬元,一心想得到賠款,所以就說了假話,違心承認畫上沒有印章和提(題)款?!痹撟C明出具時間為2007年8月18日。
孫躍成表示,虎畫上確有題款,二審前,孫德宏的繼承人根本不知道虎畫一事,鐵路警方找他們,是“想把水攪渾”。因為即使“第三人”贏了,獲得賠償時也能以這份證明來證明丟失的虎畫和孫校中說的不是一幅畫。
孫某沒有理由要求賠償
8月3日下午,記者來到洛陽鐵路公安處,該處政委郭顯紅和主抓刑偵的蘇姓副處長表示,此案時間太長,其間已經換了7屆領導班子。蘇姓副處長表示:“當年孫某確實存在倒賣文物的違法行為,只不過是一般違法,夠不上刑事犯罪,當年的畫經過鑒定是‘破不溜丟,毫無價值’,現(xiàn)在是丟了,漫天要價?!?/P>
“但是把東西弄丟了,這是毫無疑問的失職,高某也受到了處分?!碧K姓副處長表示,涉案物品理應扣押上繳,即使丟了,也是國家受損失,孫某沒有理由要求賠償?!傲硗?,行政訴訟法是1990年10月出臺的,而這個事情是3月的,你不能用10月的法律去審3月的案子?!?/P>
昨日,記者來到東站派出所尋找當年處理此案的兩名民警,但得知高建家已退休,牛玉杰已調走。記者試圖通過洛陽鐵路公安處聯(lián)系二人,被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