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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聲槍響,一人殞命,云南羅平警察開槍之后又引爭議。
警方組織調(diào)查,官方通報信息,結論:槍支走火致人死亡。
當?shù)孛窬核?中)一槍是個貫通傷,有一個出口,有一個進口,不存在民警醉酒喝酒的問題。
解說:警察佩槍,現(xiàn)場開槍,但槍聲過后,卻有一系列的監(jiān)督程序需要跟進。
臺海網(wǎng)(微博)6月3日訊 據(jù)央視《新聞1+1》今日關注:云南羅平,槍聲過后!
評論員 白巖松:
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就在端午小長假的前一天,5月30日的時候,網(wǎng)上突然曝出消息說,云南曲靖的羅平縣,有警察醉酒之后故意開槍,并且有一人死亡。但是很快的這條消息就被更正為,應該是警察前去勸架,然后開槍走火。我們現(xiàn)在可以看這張圖片,這張圖片是5月31日的時候,當?shù)氐墓膊块T在事發(fā)的現(xiàn)場,在尋找彈殼。
其實隨著我們現(xiàn)在的局勢變得越來越復雜,老百姓有時候這種人身安全的確受到暴恐包括暴力行為的威脅。因此,警察巡邏佩槍,包括允許在一定情況下開槍,也成為保護我們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是相關的規(guī)則如何細化,如何不出現(xiàn)“該開槍的時候不開,不該開槍的時候隨意開槍”等等情況,只有進一步細化了,所有的安全感才能進一步地建立。
接下來,我們就透過云南羅平這件事情來進行進一步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