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中午左右自鎮(zhèn)江街南向北步行離開“立法院”,遭群眾發(fā)現(xiàn)趨前攔阻,雖然警方層層維護,但由于抗議民眾過多,有民眾突破警網(wǎng),勾勒柯頸部,導致柯及護衛(wèi)警力跌倒,警方趕緊護送柯回到“立院”。
期間一名林姓民眾朝柯扔水瓶,隨后勞團成員駕駛宣傳車沖撞警方,有人甚至丟擲煙霧罐,企圖阻擋員警,造成周姓民眾過度換氣身體不適當,以及多名員警受傷,所幸送醫(yī)后皆無大礙。
中正一分局表示,現(xiàn)場逮捕扔水瓶的現(xiàn)行犯林男,訊后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于人之法令,函送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分局指出,至于其他違法行為,包括攻擊民進黨總召柯建銘、開車沖撞、丟煙霧彈等,目前警方完成搜證,正積極比對并依法傳辦相關人員,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