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明顯有雙重標準
三個階段則是指如何操作、執(zhí)行的過程:
一是透過綠媒、綠嘴、網軍瘋狂撕咬中天“舔共媚共”、“賣臺危害安全”,而且罰款最重最高;
二是“NCC”假藉輿論皆曰可殺,召開聽證會公審,借特定外部專家學者之手,廢了中天的照。
三是清理中天所空出的黃金頻道,引進特定對象,讓民進黨派系結盟的政商勢力進駐互利。
這其中,危害臺灣安全的“紅媒”指控是明著來的炮轟,不斷罰款的累積看似也是明著來的行政處分,但其實更像是傷人于暗處的狙擊,讓你無從辯解,而外界也分不清虛實,等到你回過神來,無數小痛已擴大為致命傷口。
以“NCC”近10年對新聞臺的裁處案例來看,前8年各臺被裁處者有兩大類,一是違反節(jié)目分級;二是廣告違規(guī)等,從未因為政治評論罰過電視臺。但2018年民進黨敗選次年,首度出現政治新聞和政論節(jié)目因“違反事實查證遭到處分”(其中,中天5件、T臺1件、三立1件)。
再以今年1—9月“NCC”公布的11件新聞臺裁處案例來看,“違反事實查證遭處分”共5件,全都是中天的政治新聞和政論節(jié)目;因為來賓發(fā)言評論政治而遭行政當局處分的案例,10年中只有中天一家被罰!
絕的是,這兩年來民進黨當局既開先例也開惡例,竟然跨越紅線對政治新聞與評論開罰,而且還只裁罰特定電視臺,明顯是雙重標準。這段時間“剛好”就是從2018年末“韓流”掀起熱潮、民進黨“九合一”選舉大敗之后,也“恰巧”是蘇貞昌回鍋臺行政機構負責人的這兩年,這不是蓄意為之,拿特定對象開刀,制造寒蟬效應,什么才是?
尤有甚者,來賓“強強滾”在節(jié)目中因為批判“1450”和網軍,中天新聞臺兩度遭到裁罰;但過去政論節(jié)目若來賓發(fā)言不當,權益受損者依法規(guī)自會針對來賓提告,如陳菊告過謝寒冰、馬英九告周玉蔻等,過去數十年來皆如此,從未發(fā)生過來賓因政治評論,竟使電視臺被行政處分的情況。“NCC”說中天新聞臺因常犯錯而遭罰,但以今年1—9月,各臺因為廣告違規(guī)或是違反公序良俗遭處分有6件,其中沒有1件是中天,顯然“NCC”認證,中天只有“政治上的錯”。
再以中天遭罰的一些著名案例來看,一位柚農在LIVE(直播)節(jié)目脫口而出,說錯柚子損失的數量,盡管主持人和來賓當即補充改正,竟也被“NCC”以“未經事實查證”重罰100萬元(新臺幣,下同)!試問LIVE節(jié)目如何控管言論?立即補充改正竟然也不算補正?又如中天報道“韓國瑜、盧秀燕、侯友宜三人合體造勢,天現鳳凰云吉兆”,屏幕也上了“民俗不可盡信”的標語并有氣象專家的解說,卻還是被罰了40萬;相對的,民視和三立都做了“祥龍真子?賴清德接‘閣揆’當晚巨龍紅光”被傳成異象的報道卻沒事。再如中天報道小朋友挺韓國瑜被罰60萬,但民視、三立報道三姐弟捧小豬撲滿要送蔡英文,還是沒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