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北京:
新人成花草“殺手”
公園拒絕婚紗攝影
據(jù)北京晚報2017年報道,北京多家公園禁止在公園中拍攝寫真、婚紗照等商業(yè)行為。
法律界人士認為,不論是免費的郊野公園,還是收費公園,公園都姓“公”,公益屬性并不改變。而“一刀切”“一禁了之”的做法讓一部分市民失去了享受公園美景的權利。拍攝婚紗照的新人也必須遵守公園規(guī)章制度,在不破壞環(huán)境下的正常拍攝行為不應受到限制。如果商業(yè)的拍攝行為進入公益性質的公園中,確實給公園增加了管理等成本,公園方可以收取一定的場地費、管理費。但是,此種收費行為需要進行公示、聽證才能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