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開展網約車專項執(zhí)法行動,司機取得資格方可營運——
網約車未獲營運資格視同“黑車”
臺海網2月25日訊 據泉州網消息 網約車平臺需要取得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網絡約車,從事網約車的司機也需要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證方可上路營運。昨日,記者從市交通執(zhí)法支隊獲悉,這段時間,泉州市開展打擊“黑車”非法客運專項執(zhí)法行動暨網約車專項執(zhí)法行動,不少“不合規(guī)”的網約車被查。
“泉州的網約車新規(guī)已經出臺快4個月了,這輛車掛靠的平臺沒有獲得線上、線下的服務許可,你怎么還在營運?”
2月21日下午,市交通執(zhí)法支隊開展專項執(zhí)法行動,一個小時內查處“黑車”9輛,其中過半是“不合規(guī)”的網約車。

“不合規(guī)”網約車僥幸上路,結果被查。
當日下午4時左右,執(zhí)法人員在泉州動車站始發(fā)層蹲守,一輛川A牌照的白色小車引起執(zhí)法人員注意。該車停靠在售票處外,駕駛員和坐在副駕駛座的乘客各自拿著手機,好像是在確認信息,執(zhí)法人員迅速上前亮明身份,并對司機和乘客分開進行詢問。經調查,乘客通過某網約車平臺從石獅打車到動車站。司機的手機也可以查看到,僅當天該車已在平臺上接單超過10次。這名司機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證,掛靠的平臺沒有網約車平臺經營許可證,該車并不具備營運資質,因此屬于非法營運。
目前,泉州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所屬網約車有200多輛,駕駛員約300人,這些符合《泉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準入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在今年的2月15日前均已登記造冊。
據介紹,接下來,市交通執(zhí)法支隊還將聯合公安、運管、經信等部門對相關平臺開展上戶檢查,要求平臺盡快到執(zhí)法部門處理已查實的非法客運案件。對網絡預約租車平臺為不具備營運資格的駕駛員或者車輛提供召車信息服務的,以及未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相關駕駛員和車輛信息的,將嚴格依法查處。
“網約車平臺沒有取得經營許可證是不能經營的,如果接入該平臺的車輛上路營運,視同‘黑車’。”市交通執(zhí)法支隊有關負責人說,“黑車”司機將被處于5000元至2萬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