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通過一批人事事項
今天上午,南安市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有關人事事項。
決定免去陳子勇同志南安市自然資源局局長職務,
免去林助金同志南安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陳俊杰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任命李文敏同志為南安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任命洪建社同志為南安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任命侯小泉同志為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免去劉國安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會農村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免去吳佳和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任命張碧清同志為南安市人大常委會農村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任命王聲敦同志為南安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工作委員會主任。任命呂曉輝、沈筑銀、陳渲、陳麗清、林應才、周佳寶、黃曉瑜、傅仰鵬、謝希迎等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黃鵬飛、楊衛(wèi)東等同志南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任命王月嬌、潘燕紅等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