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2月5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近日,交警部門增強酒醉駕夜查整治,遇到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酒駕借口”。1月29日凌晨,湖里交警中隊就碰上了一起,醉酒駕駛?cè)司罐q解說自己是因為吃了佛跳墻才被測出醉駕。
當(dāng)晚,在東渡濱北路至海山路口設(shè)卡夜查的湖里交警中隊民警林盈茂攔查一部白色小型轎車。駕駛?cè)藙⒛辰迪萝嚧皶r,濃重的酒氣讓執(zhí)勤民警皺起了眉頭,隨后民警要求駕駛?cè)藙⒛撑浜洗禋鈾z測,劉某一開始在車上不斷聲稱自己沒有喝酒,拒不配合。
民警要求劉某將車熄火后下車,劉某下車時還不斷強調(diào)自己沒有喝酒,民警立即對他進行酒精吹氣測試,測試結(jié)果為酒精含量20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令民警意外的是,查詢后發(fā)現(xiàn)劉某駕駛的還是營運車輛。但劉某還是不愿承認,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劉某告訴民警自己是吃了佛跳墻才導(dǎo)致測試儀“爆表”的。“他一會兒不停認錯,一會兒討價還價乞求扣6分就好。”民警林盈茂說。
隨后,民警將劉某帶往仙岳醫(yī)院進行抽血測試,抽血值為212.02mg/100ml。待劉某酒醒后,他才坦誠28日晚自己前往朋友家中吃飯,喝了約300ml的糯米酒,飲酒后想返回杏林家中,于是叫了代駕,但代駕找不著位置,他便心存僥幸自行驅(qū)車回家。
最終,劉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10年內(nèi)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記者 柯愷筠 通訊員 嬌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