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29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陳某是湖里本地人,平時有租金收入,但她誤入歧途,干起了詐騙的行當。近日,湖里法院發(fā)布了一起詐騙案。
2010年,陳某因冒充醫(yī)社保員工進行詐騙,被思明法院以詐騙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之后,陳某依然不知悔改,竟對自己孩子同學的家長實施詐騙。陳某口口聲聲說可以幫助孩子辦理轉(zhuǎn)學,家長只需繳納保證金、學雜、看護、寄讀等費用。為此,14名家長本著孩子能轉(zhuǎn)入名校的美好愿景,紛紛匯款給陳某。陳某累計騙了三十多萬元,將這些違法所得全都用于生活開銷。她辯稱,此舉是為了讓自己的孩子有更好的生活。在法庭上,法官斥責其與其讓孩子吃好喝好穿好,不如以身作則,給孩子立個好榜樣。
最終,湖里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湖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