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9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近年來,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都被一種叫“酵素”的產品刷屏了。酵素被宣傳有調理腸胃、疏通血管、排毒養(yǎng)顏、抗衰老等功效,有的更講得神乎其神。記者7日獲悉,在近期開展的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中,同安區(qū)新民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已就普通產品虛假宣傳立案18起,其中“酵素產品宣稱具有保健功效”的就有9起。
“比如最常見的酵素果凍、酵素粉、酵素梅等酵素產品,網絡銷售平臺上的宣傳語那叫一個誘人——通便、排毒、瘦身、養(yǎng)顏,還有‘明星代言’、真人現身說法,效果一個賽一個。”市場監(jiān)管人員告訴記者。然而事實上經過調查,這些酵素產品都是普通食品,不僅不具備保健食品的資質,有的還是無證生產的違法食品,只因蹭上了“酵素”的熱度,就被宣傳成排毒瘦身的神器。
在近日開展的專項整治行動中,一家在網上銷售普通酵素飲品,連保健食品批文都沒有,卻宣傳產品具有保健功效的企業(yè),被新民市場監(jiān)管所處以罰款4000元人民幣;一家銷售酵素果凍等普通食品,卻做虛假廣告宣傳具有減肥瘦身等功效的企業(yè),被處罰款2487.63元人民幣;另外還有三家無食品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酵素梅生產的企業(yè),也被新民市場監(jiān)管所分別處以沒收包裝機、攪拌機,并處罰款人民幣50000元的處罰。
提醒:如果酵素產品真的是經過臨床營養(yǎng)學實驗,合法宣稱具有保健功能的產品,那么就必須經過國家藥品監(jiān)管局批準,在產品外包裝上加印小藍帽標志,并在質量指標中明確有效成分和穩(wěn)定的含量。同時,我國廣告法也規(guī)定,保健食品廣告除了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等內容,還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