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9日訊 據廈門網報道 小劉是廈門一公司職員,1月4日早上,小劉刷著朋友圈的時候看到有人發(fā)布貸款信息,正好小劉想貸款500元急用,于是就在微信上跟對方咨詢。對方就說貸款500元需要手續(xù)費66元,小劉就發(fā)了個66元紅包。發(fā)完后,對方說沒有500元那么少的貸款金額,最少也要5000元,這樣的“手續(xù)費”是454元,于是小劉通過微信轉賬了454元給對方。
隨后對方又稱小劉沒有貸款資質,讓小劉提供別人的身份信息,于是小劉把自己男朋友的身份信息報給了對方,但對方又以“用別人的信息貸款,需再付180元的手續(xù)費”、“勞務福利費388元”、“快速提款費500元”的理由要求小劉轉賬匯款,就這樣向對方轉了1588元后,對方還以各種理由要求小劉轉賬匯款,并要求小劉把之前的聊天記錄刪除。最后,對方稱自己因為幫小劉申請貸款,支付寶被凍結了,要小劉支付300元的解凍費,這時小劉才在男友的提醒下意識到被騙了。
廈門市反詐騙中心稱,小劉遭遇的是常見的貸款類詐騙。在行騙過程中一般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有資金需求的受害者自己主動在“貸款”網頁上填寫個人信息(姓名、電話等)。隨后,受害人通過電話或者社交軟件與嫌疑人聯(lián)系,嫌疑人又以預交保證金、月利息、送款擔保費等名義,讓受害人往指定的銀行賬戶內匯錢或通過獲取受害人手機捆綁信息和驗證碼將受害人卡內錢財轉走,從而達到行騙目的。另一種是嫌疑人直接向受害者撥打電話或發(fā)送短信,謊稱可以提供“小額貸款”,進而實施詐騙。
廈門警方提醒,如需貸款應選擇正規(guī)的融資渠道,凡是放款前需要繳交費用的,都是詐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