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4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在不到一個月時間里,鄧某、張某、王某、吳某等4人成功實施了6起詐騙,騙走現(xiàn)金及銀行卡取款共人民幣47800元,騙取其他財物估值28592元。日前,同安區(qū)檢察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和詐騙罪對鄧某等4人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做出判決。
去年11月21日,劉女士路過同安工業(yè)集中區(qū)時,前面走著的一名男子突然掉落一疊錢,沒等她反應,她旁邊一名男子跑過去撿起了錢,說要跟她平分。兩人還沒分錢,“失主”就找了過來。撿錢男子說沒看見他掉的錢,“失主”要求檢查兩人確實沒撿錢,讓他們各自交出自己的現(xiàn)金和銀行卡。
撿錢的男子主動拿出了銀行卡和現(xiàn)金,可是劉女士沒帶現(xiàn)金和銀行卡,撿錢男子便讓她回去取。劉女士從家里取來4200元現(xiàn)金和銀行卡交給“失主”,還說出了銀行卡密碼。隨后“失主”聲稱要分頭帶兩人回去“作證”,讓劉女士獨自在路邊等。
類似的情景,在同安和集美多次上演。據(jù)警方調(diào)查,接下來不到一個月里,這伙人又實施了5起詐騙。
去年12月15日,鄧某、張某、王某、吳某等4人在街上尋找詐騙目標時,被民警當場抓獲。事實上,掉錢的和撿錢的人都是一伙,他們分工合作,以冥幣做誘餌,一個掉錢一個撿錢,一個開車,有時候還會多個“目擊者”,專挑獨自行走的女性實施詐騙。日前,同安區(qū)檢察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和詐騙罪對鄧某等4人提起公訴,經(jīng)法院判決,鄧某等4人犯信用卡詐騙罪、詐騙罪,數(shù)罪并罰,鄧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6.5萬元;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并處罰金6.5萬元;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并處罰金6.5萬元;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5個月,并處罰金6.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