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4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 “只需一張身份證就能馬上貸到款。”這樣的廣告相信不少人都見過。然而,看似無門檻的貸款背后,其實充滿陷阱,黃華(化名)就被套路了一把。
去年10月,手頭正緊的黃華看到了“一張身份證即可辦貸款”的小廣告,便通過微信聯系了廣告發(fā)布者饒某榮。同年10月17日,黃華提出想借款5000元。饒某榮遂收取黃華的身份證作抵押,并讓其單方簽寫了一份“借款協議”和一張收到貸款5000元的收條,要求分十期歸還,每七天歸還一期,每日收取千分之五的利息。
黃華自覺還款壓力能夠承受,立即簽了字。然而,饒某榮通過銀行卡轉賬5000元后,隨即以收取上門服務費、還款保證金和頭兩期還款本金及利息的理由,讓黃華通過微信轉賬方式轉回1900元。最終,黃華實際拿到手的只有3100元。饒某榮還口頭提出,如黃華逾期還款,則翻倍收取本金。
很快,黃華將借到的3100元用于日常消費,未能如期還款。于是,去年11月10日15時許,饒某榮、饒某華與石某等人,駕駛兩輛小轎車至翔安找到黃華。當時,被騙上車的黃華被饒某榮打了兩個耳光。饒某榮等人要求黃華馬上還款,并將其載到馬巷鎮(zhèn)某小區(qū)附近一處空地,逼迫其打電話向親友籌錢還款;饒某華還用腳踢了黃華的身體數下。隨后,饒某榮、饒某華逼迫黃華重新簽寫了一份借款合同和收條,這次的借款竟變成10000元。事發(fā)當晚7時許,黃華胞兄同意幫忙還款并轉了10000元給黃華。當晚7時44分,黃華通過手機微信掃碼支付方式向饒某榮歸還10000元后,才被放回。
經法醫(yī)鑒定,黃華身體損傷程度未達輕微傷,但饒某榮、饒某華仍涉嫌非法拘禁罪。去年12月4日,兩人在翔安馬巷鎮(zhèn)某小區(qū)暫住處被警方抓獲,歸案后對犯罪行為均供認不諱。今年1月30日,兩名被告人向被害人黃華支付賠償款15000元并取得諒解。此外,饒某榮、饒某華均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原標題:男子輕信小廣告 借錢后未如期還款遭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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