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導報記者獲悉,交警部門已整理出41種騎車違法行為,接下來將對各類騎車亂象進行查處,不管是騎行共享單車還是騎行私人自行車,違法的“待遇”一視同仁。
在這41種行為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時不下車推行”,可警告或罰款20元。
導報記者了解到,道路上有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時,自行車必須從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通過,而且是下車推行。最簡單的過斑馬線,騎車人必須下車推行,否則將受處罰。
而實際上,導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只有極少數(shù)的人知道這個條款,會下車推行橫過機動車道上的斑馬線。
除了開通執(zhí)法行動,交警部門介紹,目前已經(jīng)約談了一家共享單車企業(yè),通報相關情況,要求單車企業(yè)加強管理。
調查
共享單車莫成共享“童車”
傍晚,夕陽下,一名身材矮小的小學生,騎著輛共享單車,麻溜地蹬著腿,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
在41種違法行為中,未滿12周歲的孩子是禁止騎行自行車的,按規(guī)定可處警告或罰款20元。然而實際上,未成年人是不做處罰的。對于街頭、廣場、小區(qū)內冒出的騎行未成年人,該如何應對?
放學沖出共享“童車”
上周末,有市民向導報記者反映,文化藝術中心旁的五一文化廣場,有二十多個小朋友在騎共享單車,有的相互追逐,十分危險。
導報記者到達現(xiàn)場看到,廣場上有大量來來往往的行人和自行車,許多小朋友歪歪扭扭地在人流中騎行。騎得溜的小朋友,在廣場上互相“飆車”,騎得飛快,全然不顧廣場上的路人。
這樣的場景看得導報記者憂心忡忡。不到20分鐘的時間,至少有5個孩子跌倒,而孩子的父母,正在遠處聊天玩手機。
不止廣場,路上也有學生的身影。前天傍晚,導報記者在南山路、仙洞路觀察,一到放學時間,就有學生騎著共享單車上路,有男生也有女生,有的孩子個頭還很小,騎車時,胸口佩戴的紅領巾在風中飄揚,一溜煙騎進了附近的菜市場。
誰給孩子開了鎖?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不過,是否年滿12周歲,光從外表難以判斷。
導報記者從“摩拜”和“ofo”兩家公司了解到,對于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系統(tǒng)注冊時是不給予通過的。因為注冊采用的是實名制,需要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從身份證的號碼上就可以判斷注冊人是不是年滿12周歲。
既然無法注冊,孩子是如何騎上共享單車的?在五一廣場,導報記者詢問幾名小朋友,她們回答,是父母幫她們注冊,她們再自己用手機App租車。
一個正在幫忙小孩租車的家長坦承,自己的小孩今年十歲,共享單車是他租給小孩騎的,他認為現(xiàn)在正是學習騎車最好的時候。
不過,如果小朋友偷偷假借父母的名義去注冊,實際上是可以通過的。導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有的小朋友騎行的ofo單車是屬于“損壞車輛”,比如車輛號牌被破壞無法辨別,車鎖被損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