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27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以為應(yīng)聘到了工作,卻在交完服裝費、伙食費之后,不見了招聘者的身影。一樁打著招聘幌子的詐騙,14名受害人被騙走19100元。近日,集美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我們在菜市場附近看到他在發(fā)招工傳單,說這個公司福利待遇很好,還給我們簽勞動合同,所以我們就信了。”被害人小李回憶:“他說這是正規(guī)公司,上班要穿制服,因此要先交服裝費、伙食費和體檢費。”然而,在交完上述費用之后,小李就再也聯(lián)系不上招聘者,一查“正規(guī)”公司的名字沒查到,這時他才意識到被騙了。
今年1月底,張某某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并當(dāng)場被繳獲公司招聘廣告、勞動合同、個人簡歷表等作案工具。張某某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案發(fā)后,張某某已賠償全部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綜合上述情節(jié),法院一審認為張某某的行為構(gòu)成詐騙罪,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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