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法]
法院認為,孩子不足2周歲,且長期隨小妮生活,為維持穩(wěn)定生活環(huán)境,孩子撫養(yǎng)權歸母親。
84萬元分次轉至阿偉名下。其中34萬、30萬元的兩筆,小妮父母事先未做任何明確意思表達,應視為共同財產。用這些錢購買的汽車和車位視為共同財產。小妮父親在第一個車位購買后20天再次向阿偉轉入20萬元購買車位,登記在小妮名下,款項流轉目的明確,應視為小妮父親對小妮的單方贈與。
近日,法院判決,女兒隨小妮生活,阿偉每月支付撫養(yǎng)費2000元至其年滿18周歲;汽車和阿偉名下的車位歸阿偉所有,但阿偉應補償小妮22萬元;小妮名下車庫歸其個人所有;兩人名下存款平均分割。
數據
孩子不再是
離婚主要考慮因素
思明法院2015年6月至今年6月間數據顯示,“80后”婚姻糾紛占據該院婚姻糾紛近40%,男性出軌引發(fā)的離婚糾紛超六成,女性主動起訴離婚近六成。
據介紹,在思明區(qū)法院受理的婚姻糾紛中,59.52%均是女性主動起訴離婚。在婚姻糾紛中,女性的態(tài)度更為主動、積極、強硬,立場堅定。另外,“父母干預過多”成為導致“80后”離婚糾紛的主要“導火索”之一,常見的有“公公嫌棄生的是女孩”“婆婆太強勢”“岳父岳母太勢利”“跟公婆同住不習慣”等。
經統計,超過60%的離婚糾紛是由于男性出軌而導致離婚,而同比,女性違背夫妻忠實義務導致離婚的案件僅為1至2例。由于現代科技的發(fā)展,開房記錄、聊天記錄、數碼照片等關于“婚外情”的實質性證據更容易被獲取。
值得一提的是,孩子不再是離婚與否的主要考慮因素。據介紹,75%的“80后”在有孩子的情況依然堅定選擇離婚,遠超過其他年齡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