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被送到救護(hù)站
梧村街道辦綜治辦林主任說,他們已經(jīng)將現(xiàn)場的流浪人員送到派出所,之后會被送往社會救護(hù)站安置。
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一般會勸導(dǎo)流浪者、拾荒者到社會救護(hù)站接受救助,“但這都是自愿的,他們不是犯人,我們不能要求他們一定要到社會救護(hù)站”。有些流浪者以乞討為生,所以不愿意到社會救護(hù)站,覺得會影響他們“做生意”,而對于這些人員的選擇,民政部門也不能勉強。
據(jù)介紹,社會救護(hù)站一般提供5-7天的救護(hù),最長也有15天的。如果是廈門本地生活不能自理的流浪者,救護(hù)站工作人員會幫忙把他們送到福利院;如果是外地人員,工作人員會幫忙買票,把他們送回家,讓當(dāng)?shù)卣仓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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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無兒無女沒有去處
居民盧阿婆住在坂尾南二路附近有20年了。她說,十幾年前,就有流浪者和拾荒者居住在富興大廈小區(qū)外圍的墻邊、墻角,這些人從40歲到70歲不等,人群也不固定。
據(jù)介紹,這起火災(zāi)后,原本住在簡易棚的幾個人都離開了,只有一個老人無處可去,還住在旁邊。這個老人來自江蘇,今年約60歲,住在附近至少10年,平常以撿廢品為生。“他連自己的名字都想不起來了,無兒無女,家中也沒有其他親人?!北R阿婆回憶,幾年前,老人好像有回江蘇一次,但很快就返回廈門,“他說當(dāng)?shù)貞艏弦呀?jīng)沒有他的名字,無法辦理身份證?!贝撕?,老人一直住在附近,再也沒有離開過。
老人確實很可憐,又沒有去處,如何安置是個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