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17日訊 據(jù)海西晨報報道,陳先生在廈門海滄通過中介公司介紹看中一套二手房,房子價格都談妥了,就等著跟房主見面簽合同,結(jié)果約了三次中介公司都以各種理由說房主不能來。陳先生著急了,房主一直沒露面,該不會是被騙了吧?
今年11月,陳先生在某房產(chǎn)中介公司看到一則二手房出售廣告:“139平方米,10樓,可按揭”。隨后,陳先生找到該中介公司的業(yè)務(wù)人員咨詢,業(yè)務(wù)人員帶他去看了廣告上的房子。
“當(dāng)初去看的時候,是房子的租戶給我們開的門,沒見到房主?!标愊壬嬖V記者,看了房子后覺得還不錯,12月1日他便與中介公司簽訂購房意向書,以10287元/平方米的單價購買,并支付了2000元的意向金。中介公司告訴他會盡快約見屋主辦理購房手續(xù)。
到了約定時間,中介公司屢次以“房主臨時有事不能來,只能改期”為由推遲見面。更令陳先生惱火的是,還有一次中介公司居然說“房主感冒了,不能來”。
12月6日晚,陳先生到該中介公司,但該中介公司又稱房東有事無法與其見面交易。中介公司一再推遲見面時間并且拿不出房主委托賣房的相關(guān)證明,陳先生心生懷疑:“中介公司是不是提供虛假房源?”
面對陳先生的質(zhì)疑,工作人員居然大聲說道:“要告你就去告?!睙o奈之下陳先生只好撥打12315求助。海滄工商所的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及時作出調(diào)解,結(jié)果是中介公司同意賠償陳先生1000元損失并退還2000元意向金。
工商部門告訴記者,房產(chǎn)中介提供虛假房源,主要是為了獲得買主的購買信息,市民購買二手房一定要到相關(guān)部門核實房源的真實性,不要急著繳納定金,避免被中介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