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2 沒錢苦差事? 不,她把自己當“父母官”
李對經(jīng)常是飯吃到一半
扔下飯碗就跑出家門去為人調(diào)解
這么熱心腸
可不是因為跑得快拿錢多
當婦女主任和調(diào)解員
在當時都是免費的
沒有一分錢的“苦差事”

當時的海滄還屬于海澄公社,作為婦女主任,李對一個月左右要去公社開一次會。凌晨2點就得背著洗漱用品、點心和喝水用的小鋼杯出發(fā),一直走到第二天下午4點左右,才能到公社。
除此以外,婦女主任還要負責(zé)陪已婚婦女到公社絕育,走一趟就是20里路。那時窮,走得太多,李對都沒有鞋穿了。

孩子們曾經(jīng)勸李對:“老媽你就別管這些事了,吃力不討好,還可能得罪人。”李對不同意:“我不偷不搶,怕啥?沒錢不要緊,我覺得內(nèi)心很充實呢!”
村民選了她做婦女主任,成了“父母官”,她覺得,自己一輩子把村民都當成自己的家人一樣,希望他們好,不遺余力去幫助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