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勁超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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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wǎng)12月26日訊 據(jù)海西晨報報道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開始后,“坦白從寬”進一步量化。2016年12月,思明法院正式啟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試點一年來,成效顯著。昨日,思明法院通報了認罪認罰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人倫悲劇令人唏噓,但法院審理、量刑卻給人帶來了一絲暖意,那是對案件主人公成長的期待。
[案例]
18歲媽媽高空拋下嬰兒
去年9月11日凌晨,看到生下的嬰兒不哭不動,年僅18歲的小花轉(zhuǎn)身將他從七樓拋下。嬰兒被發(fā)現(xiàn)時已經(jīng)死亡,小花沒將這件事告訴任何人。直到5天后,她接到公安機關(guān)電話,才向民警回憶了那幾天的情形。
事發(fā)前,小花跟媽媽住在一起,與他們同住的還有小花的男友阿星。因為被嫌棄吵鬧,事發(fā)前一天下午,阿星被小花的媽媽趕出了家門,小花也跟著離開了家。直到當天23時許,兩人都沒找到落腳地。因小花肚子疼,兩人遂決定去投靠阿星的姐姐。
阿星姐姐家住八樓。兩人找上門時,姐姐不在家。在等人開門期間,小花肚子一陣陣疼起來。“想上廁所。”小花形容那種痛感。于是,小花獨自往樓下去找地方上廁所。在七樓與八樓的轉(zhuǎn)臺上,小花的肚子越來越痛,癱坐在了地上,“沒過多久,我感覺小腹有東西在往下墜,出血了。”凌晨3時許,一陣劇痛襲來,小花的眼前除了血還有個嬰兒。“這時我才知道我生小孩了。”
小花把嬰兒捧在手上,但嬰兒不哭也不動。“很害怕,不知道怎么辦。”在看到轉(zhuǎn)臺的窗戶后,她把嬰兒扔出了窗外。
9月11日下午,嬰兒被小區(qū)保安發(fā)現(xiàn)。經(jīng)法醫(yī)鑒定,嬰兒出生后系活體,因高空墜落致生命重要器官損傷而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