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香港國安法生效
6月,讓亂港分子膽戰(zhàn)心驚的香港國安法落地。
6月30日,香港國安法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獲得全票通過,其中明確規(guī)定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處罰,為亂港禍港分子劃下紅線、織就天羅地網(wǎng),為香港市民帶來更加安全的自由、更有希望的未來。
當(dāng)晚,港府發(fā)布新聞公報稱,香港國安法今日(6月30日)刊憲公布,30日晚上11時生效。


香港國安法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并于6月30日晚刊憲生效。
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幾個小時,“香港眾志”“學(xué)生動源”“民族陣線”等多個“港獨(dú)”組織散攤兒,黃之鋒、羅冠聰、周庭、梁頌恒、鐘翰林……多個亂港分子宣布退出“港獨(dú)”組織。而羅冠聰更是早在6月27日就潛逃英國倫敦。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個月之際,香港警方正式通緝包括羅冠聰在內(nèi)的6名逃往海外的亂港分子。香港國家法震懾之下,此后,張昆陽、許智峰、梁頌恒等多個亂港分子陸續(xù)逃到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