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調查還顯示,該女子曾經(jīng)離婚,育有一子。她的婆婆表示,自離婚后,每年她只會回家一次,來與自己7歲的兒子見一面,第二天一早就會離去。
村長表示,此前并不知道該女子擁有兩個身份證件。
該女子對警方供認稱,自己之所以會對金正男實施襲擊行為,是因為“一個陌生男人給了她100美元叫她這樣做的”。
她表示,自己在吉隆坡的一個夜總會里工作。有一天,一個陌生的男子給了她100美元讓她用指定的辦法襲擊金正男,她以為是個惡作劇,就答應了。
她表示,自己并不認識金正男,也不認識和自己一起襲擊的同行女子。她之所以襲擊,就是因為“真的很需要那筆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