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中午,吳某發(fā)現這篇文章未經任何操作,點擊閱讀量就過了10萬,便將情況報到公司工作群。團伙首要犯罪嫌疑人李某當即要求公司掌控的200多公眾號全部轉發(fā)這一文章,迅速增強影響力,同時進行“炸群”操作。此后,這一文章總點擊量超過1000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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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套路多,已形成灰色產業(yè)鏈
目前,這一網絡水軍團伙已有9人被無錫公安抓獲。其炮制假文、“炸群”推送,目的何在?
“用點擊量換廣告收入。”無錫市公安局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公眾號文章末尾附有廣告鏈接,根據文章點擊量、廣告點擊量等數據,公眾號運營者可獲取相應的廣告收入。吳某嫁接而成的這篇爆款文章,因點擊量達千萬,獲得廣告收益達4萬多元。
這一網絡水軍團伙共有成員11人,來自不同地區(qū),李某、向某是團伙為首人員。2019年6月,李某來到無錫,與向某合作,先后在廣州、廈門、無錫等地注冊5家公司,批量開設、購買微信公眾號200多個,專門從事公眾號運營。
據了解,從2019年9月起,這一團伙運營的公眾號開始享有廣告收益,至案發(fā)已查明共獲利近30萬元,其中到賬9萬余元。這期間,這一團伙運營的200多個微信公眾號炮制、轉發(fā)文章超過4萬篇。
記者深入了解發(fā)現,炮制假文,獲取點擊量,分享廣告收益,只是這個灰色產業(yè)鏈的一環(huán),此產業(yè)還涉及買粉、買群、買公眾號、“炸群”等操作。
在這一案件中,團伙買賣“粉絲”和公眾號是同時進行的。按相關規(guī)定,公眾號申請有限制,這一團伙卻運營著200多個公眾號,號從何來?辦案民警介紹,目前調查表明,這一團伙運營的公眾號至少有70個是購買的,花費了20余萬元。
所謂“炸群”,即利用特殊軟件,將這一文章轉發(fā)至數以千計的微信群中。完成這一操作后,文章在該團伙控制的公眾號上的總點擊量超1000萬次。其中,首發(fā)的“嘉鴻娛文”公眾號獲得700萬次的點擊量。
要“炸群”,先要加入大量的群。辦案民警介紹,這一團伙所“炸”之群也是購買的。網上搜索不難發(fā)現,確實有專門網站買賣微信群。記者點擊進入一家微信群買賣網站看到,這里有人發(fā)布收購信息,也有人發(fā)布出售信息,買賣的微信群各種各樣,比如寶媽群、女粉群、投資群、金融群等。一個300人左右的群售價為60元至90元不等。
11個人要管理運營200多個公眾號其實不容易,然而對于這一網絡水軍團伙來說,這并非難事。無錫公安深入調查發(fā)現,無論是管理公眾號,還是“炸群”,乃至“翻墻”搜索文章,他們都有專業(yè)的軟件工具和境外上網卡,只要懂得操作,一個人管理一二十個公眾號也是“小菜一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