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陳曉光在張杰的授意下,明知國防海防教育基地沒有上級正式批準的實際工程項目,仍于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以中百利呈公司的名義對外發(fā)包國防土石方工程,騙取海南中水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巨云、史建明等單位和個人合同保證金2310萬元。其中被告人張杰分得人民幣330余萬元,被告人張曉全分得人民幣740萬元,被告人邵存禮分得人民幣920萬元。其余贓款被中百利呈公司租賃辦公樓、裝修、購買汽車、辦公生活用品以及員工工資等名義消費。
法院審判如下
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杰、張曉全、陳曉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充軍隊和安全部的領導身份,以虛構(gòu)的國防單位和虛假的國防工程對外簽訂施工合同,騙取他人的工程履約保證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合同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關于被告人張杰的辯護人所提“系從犯;請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以及被告人陳曉光及其辯護人所提“不構(gòu)成合同詐騙罪;系從犯”的辯解理由和辯護意見,經(jīng)查,與庭審查明的事實不符,本院不予采納;關于被告人張曉全、陳曉光的辯護人所提“請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本院酌情予以采納。對于凍結(jié)、扣押、查封的涉案財物應予以追繳,依法返還給諸被害人;不足部分,繼續(xù)責令各被告人共同予以退賠。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張杰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二、被告人張曉全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三、被告人陳曉光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其他涉案人員另案處理)
這些假軍人,抓得好!
丟人,可恨,可恥,無恥……
近期,各地發(fā)生多起假冒軍人案件
他們猖狂地給軍人群體潑臟水、抹黑
請看
1 最無恥的騙子
假軍人兜售假冒軍用裝備被抓獲
這是2018年1月9日
北京電視臺科教頻道曝光的騙局
兩名男子假冒軍人編造謊言
推銷兜售假冒軍用裝備
先后作案三四十起,涉案金額五到十萬元
經(jīng)過海淀分局大鐘寺派出所民警不懈努力
成功抓獲這兩名冒充軍人的詐騙嫌疑人
2 最可恥的詐騙
冒充維和軍人詐騙涉案金額近百萬

(圖片來源網(wǎng)絡)
2018年1月10日
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分局橫跨3省歷時一個月
偵破一起冒充“敘利亞維和軍人”詐騙案
涉案金額近百萬元
包括兩名外籍留學生在內(nèi)的
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3 最入戲的“影帝”
假軍人被捕時依然入戲太深
最近一位假將軍紅了
常年著軍服,佩戴少將軍銜
冒充軍隊將軍,到處坑蒙拐騙
直到雙手被銬起來他依然態(tài)度蠻橫
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4 最大膽的“竊賊”
竟然冒充軍人和特警盜竊

(圖片來源淮安萬事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