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市地方法院14日對一宗假幣案進行宣判,該案涉及假幣面額超過1092萬美元。
據(jù)聯(lián)合新聞網報道,被告廖學鯤當庭認罪,依制造有價證券罪獲刑3年10個月,協(xié)助販售假幣的謝文環(huán)等4人分獲1年至2年8個月不等刑期。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顯示,廖學鯤原在新北市開設印刷廠,自2008年起即與自稱“梁先生”的不明男子共同印制假鈔牟利。廖學鯤2015年將4箱假鈔交給謝文環(huán),由謝通過他人進行販售,價格為每100張假鈔2.5萬元新臺幣至4萬元新臺幣不等。
5名被告于2019年底被逮,案件破獲時共查扣超1092萬美元的假幣。還有報道引述調查人員的話指出,該批假幣制作精良。(中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