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中市王姓男子今年3月間與陳姓女友爭吵,先傳簡訊揚言:“我等你10分鐘,不然把‘阿肥’從8樓丟下去”。陳女不理會,王男果真將女友養(yǎng)的寵物貓重摔在地,造成貓多處受傷。事后,女友非但與他分手并提告,檢方偵結(jié),王男被依毀損罪嫌起訴。
據(jù)報道,起訴書指出,王男與陳女原是同居男女,今年3月8日下午4時2人吵架后,陳女氣憤出門,王男傳簡訊給陳女,“車鑰匙、感應(yīng)卡還給我,等你10分鐘,不然我把‘阿肥’從8樓丟下去,我說到做到,自己去河邊找‘阿肥’尸體”。
但陳女并未理會,相隔約2小時,王男雖未將貓從8樓摔下,仍將貓裝進寵物袋內(nèi)重摔在地,造成貓身上多處出血和擦傷。陳女更加氣憤,非但與王男分手還提告。檢方依毀損罪嫌起訴王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