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2018年底即將地方大選,面對眾多“公投案”,“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指出,至少會有2案綁“大選”,若1案1張選票,即代表到時選民至少就會手拿5張選票,部分縣轄市更可能超過10張。
據(jù)報道,為避免鳥龍“公投”,“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投法”,打破“雙二一門坎”改為簡單多數(shù)決,包含“公投”年齡下修至18歲;“公投”通過門坎降為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即可;“公投”提案門坎由千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一、聯(lián)署門坎由5%降為1.5%;而“公投審議委員會”也確定廢除,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
面對9合1地方選舉11月24日登場,適逢新“公投法”上路,提案聯(lián)署門坎與通過門坎都大幅下修,目前“中選會”共受理14件全臺性“公投案”,陳英鈐預估至少有2案會與“大選”同時進行,也不排除會有更多,“很有可能5、6案,也有可能更多到10多案。”
不只選民滿手選票hold不住,選務上更是一大考驗,陳英鈐表示,依“公投法”規(guī)定18歲就有投票權,但與20歲以上的投票權不同,因此需分開領票、造冊,到時也會是很大問題,全臺必須開設4萬5千個投開票所。
“中選會”日前初估單獨辦理全臺性民眾投票,約需新臺幣8億5700萬元,若與選舉合并辦理,則該“公投案”約需增加新臺幣1億4500萬元;另外,以2014年九合一選舉為例,“大選”綁“公投”所需經(jīng)費約新臺幣33億元,選務支出可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