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清德被封“賴神”。(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在看賴清德的相關(guān)言論之前要先了解一下此次“勞基法”修改的具體內(nèi)容。
11月9日,臺當局“行政院會”在勞團抗議聲中通過“一例一休”再修版本。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此次“修法”,除特休假遞延、休息日出勤工資工時采核實計算外,經(jīng)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就可放寬七休一限制,并增加加班工時從46小時到54小時,輪班休息間隔時間也可從11小時縮短至8小時。外界痛批,一但通過此版本,未來勞工連續(xù)12天上班12小時,甚至是30天內(nèi)上班300個小時,都可能成為合法。勞團痛批過度傾向資方,“修法”倒退30年,堪稱“史上最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