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國政客更注重其國家利益最大化
從美國角度看,臺灣不是平等互惠的“友邦”,更不是共同戰(zhàn)略利益關系的“盟友”,而是其與中國博弈的“棋子”。盡管美國政府一些親臺、友臺政客,基于個人價值或者遏制中國等考慮認同臺灣,但遇到美國自身利益時,他們會毫不猶豫地犧牲臺灣利益,絕不會跟美國國家利益起沖突。有鑒于此,在美日大張旗鼓宣稱轉移臺灣潛艇技術的大幕下,客觀上究竟能落實多大程度,尚難確定。技術支持力度大小也是決定臺“潛艦國造”成敗的關鍵。
(三)美售臺潛艇技術很可能是貿易談判的籌碼
從歷史上分析,美國2001年通過售臺潛艇案,目的是在中美南海撞機事件后,施壓中國釋放被扣押的EP-3偵察機和機組人員,當美國達到目的后,售臺潛艇項目便無果而終。美國務院簽發(fā)對臺轉移潛艇技術的“營銷核準證”正值中美貿易戰(zhàn)開打時刻,十分注重經濟利益的特朗普政府承諾向臺灣提供潛艇制造關鍵技術,很可能是其對中國開展貿易談判的籌碼。對于高喊美國優(yōu)先的特朗普來說,協(xié)助臺灣制造潛艇不僅可為國防廠商帶來龐大利潤,更可以帶給中國壓力,一旦特朗普覺得可以與北京達成更符合“美國利益”的交易的話,臺灣隨時可能被拋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