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式通過并施行。目前看來,效果可謂立竿見影,一眾“港獨”分子望風而逃,不少“港獨”組織更是留下一地雞毛、原地解散。
有意思的是,自從全國人大宣布要制定港版國安法起,除了某些西方國家,叫喚最兇的當屬以民進黨當局為首的“臺獨”勢力。這表明,該法不僅擊中了“港獨”勢力的要害,也打中了“臺獨”勢力的七寸,才會讓他們如此跳腳。
具體來說,讓“臺獨”勢力如此坐立不安的內容,主要在港版國安法第四十三條第五款,規(guī)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不僅可以采取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現(xiàn)行法律準予警方等執(zhí)法部門在調查嚴重犯罪案件時采取的各種措施,還可以“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的代理人提供資料”。也就是若有國安案件發(fā)生,香港警方可以對境外政治性組織等進行調查,很顯然,臺灣當局及一干政黨包含在內。
對此,民進黨當局的反應那叫一個激烈,陸委會竟恐嚇臺灣民眾,稱曾經(jīng)批判過大陸、或曾支持香港“反修例”活動的臺灣人,都屬于“高風險族群”,建議“非必要應避免過境”大陸和港澳地區(qū)。實質上,這是企圖把“臺獨”分子的恐懼,變成臺灣民眾的恐懼。同時,他們還矢口否認曾介入香港暴亂,自稱“常年以來從未逾越分際”。陸委會的這番表態(tài),不過是以民進黨當局為代表的“臺獨”分子眾多言論中的冰山一角,這幾天他們仿佛在搞“接力賽”一般,爭先恐后地跳出來發(fā)言,生怕自己缺席這樣一個歷史時刻。
為什么他們會對《香港國安法》如此坐立不安?
首先,“臺獨”“港獨”早已同流合污,港版國安法的頒布足以改變這一現(xiàn)狀。臺灣多少次游行中可以看到“港獨”分子的身影,某些“港獨”分子甚至可以自由拜會當局、某些政黨的高層,而至于“臺獨”分子在香港做了多少煽風點火的事情也是不言自明,陸委會所謂的“從未逾越分際”,簡直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其次,港版國安法必然會導致“港獨”全面受挫,也會映射到未來兩岸統(tǒng)一的議題上。“臺獨”分子們自然得極盡抹黑污蔑之能事,在繼續(xù)給臺灣民眾洗腦的基礎上,好繼續(xù)做“臺獨”的“春秋大夢”。
第三,以美國為首的一些西方國家近來不斷表態(tài)反對《香港國安法》,甚至提出“反制措施”,作為美國的忠實小跟班,民進黨等“臺獨”勢力自然得積極表態(tài)以示忠心,如果能再做點實質上的事情,比如接納一些“港獨”分子,就更好了不是?
15年前的《反分裂國家法》,一經(jīng)出臺就遭到了“臺獨”勢力的瘋狂詆毀,如今的港版國安法幾乎也是遇到相同待遇。“臺獨”分子越是急不可耐地攻擊,就越能體現(xiàn)港版國安法的價值。對于香港而言,港版國安法的施行無疑會對香港局勢的起到撥亂反正的積極影響,相信過不了多久,這顆“東方之珠”又將發(fā)出熠熠光輝。到了那個時候,“臺獨”勢力再如何抹黑,如何把香港塑造成“一國兩制”的失敗案例,也終將是蒼白無力的。(陳昕)
來源:海峽之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