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痛批,黃芳彥身為過去陳水扁的“大掌柜”,案發(fā)后逃到美國,是臺灣通緝的重要經(jīng)濟嫌犯。他說,據(jù)證人林某娟披露,黃將大筆政治獻金通過特定人頭分三次轉給蔡英文,包括2010年新北市長選舉、2014年“九合一”選舉及2016年“大選”,總計金額約達4.5億元。邱毅表示,黃芳彥非常希望能夠回臺灣,他期待蔡英文當選后,可以助其實現(xiàn)這個目標。
蔡正元援引林某娟的爆料稱,陳水扁還有數(shù)十億元的資金藏在美國,由黃幫忙保管,另外還有8到22克拉的裸鉆10多顆,已分2批賣給中東人士。蔡正元還出示多張照片,證明黃芳彥在美國生活富足。
邱毅告訴導報駐臺記者,一般人想捐政治獻金沒有問題,但黃芳彥捐就不行,第一,他身份有問題,是臺灣當局的通緝犯;第二,錢有問題,他本身沒多少錢,大部分都是扁案的贓款;第三,捐款管道有問題,是通過特定人頭。
據(jù)邱毅提供的資料顯示,林某娟于去年10月7日正式以電郵的方式,向“法務部”提出陳情,次月中旬,特偵組傳票林某娟到案說明;林某娟12月1日向媒體爆料質疑特偵組未做好證人保護工作,因為她很多綠營朋友都知道她去作證一事。
邱毅表示,黃芳彥很快得到消息,并向證人施壓;而且特偵組內有人向民進黨通風報信,蔡英文核心幕僚林某也知情;特偵組也要求證人不要公布與黃芳彥的錄音帶,林某娟因此備受各方壓力。
蔡正元則透露,林女手中握有和黃芳彥的錄音檔案,林和黃的關系密切且復雜,所以知道黃很多私密的事情,林之前因各方壓力,一直不敢對此政治獻金一事揭露,后來認為此事關系重大,再也隱瞞不下去,才會決定向“法務部”提出檢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