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條措施
臺灣學生可持臺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臺灣教師和學生可持臺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
許晉銘
北京大學在讀臺籍博士許晉銘,更關注“26條措施”中涉及教育的部分。他認為,“26條措施”的施行,有利于推動兩岸融合發(fā)展,加強兩岸青年之間的心靈契合,尤其是第24條措施。許晉銘說,我們只要領取臺灣居民居住證,就可以比照大陸學生申請學校的留學經(jīng)費,到國外去留學,這就是同等待遇的一個具體的顯現(xià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