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要求列具體用途,形同“金融戒嚴”
過去,臺商對大陸方面的資金往來,臺灣銀行只會要求廠商留妥5年相關交易單據資料,以利后續(xù)抽查。不過,國民黨民代曾銘宗上周表示,從10月15日開始,部分泛公股銀行卻要求,對大陸匯收款不能只是留妥交易單據,而必須出具詳細的交易憑證。至于這筆款項是否放行,由銀行決定。
臺媒稱,執(zhí)行此項指令的,由海外分行較多的臺灣第一銀行和兆豐銀行試行,之后再擴及至全體銀行。這項直接干預金流的動作,被臺灣輿論質疑為“金融戒嚴”。“以前,如果我們臺商要從臺灣匯款到大陸,臺灣銀行只要求保留收據以備抽查就可以,很方便。但現(xiàn)在,銀行還要求必須說明這一款項的具體用于什么項目、支付什么款項等其他信息。”廈門臺商協(xié)會會長吳家瑩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相關款項被臺灣銀行主觀上質疑,它就可能不放行,“很麻煩”。
漳州臺商協(xié)會前會長、“鎢鋼大王”廖萬隆在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說,臺當局讓臺商寫明每一筆匯款的具體用途根本屬吹毛求疵。對兩岸金流管制,會導致企業(yè)生產要素的流通不順暢,蔡當局此舉根本是走回頭路。“你若要管制,為什么不一視同仁?為什么只針對與大陸的資金流?這很奇怪。”
廖萬隆表示,蔡英文當局此類動作都是牽涉臺灣民生問題,根本是在“瞎搞、胡搞”,這種開歷史倒車的做法,只會引起更多臺商強烈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