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誘之后步步相逼
目前,短期交流生、研修生是大陸赴臺學生主體。此外,自2011年臺灣對大陸學生有限制開放學歷教育以來,三年間3000余名大陸學生先后赴臺,就讀各個高校研究所。這些大陸學生受“三限六不”(限校、限量、限領域,不給予加分優(yōu)待、不影響島內(nèi)招生名額、不提供獎助學金、不允許校外打工、不得報考島內(nèi)公職人員考試、不可續(xù)留臺灣就業(yè))政策限制,須自己籌措在臺期間年均四五萬元人民幣的學費和生活支出。臺灣間諜利用部分大陸學生想補貼開支的心理,主動提供“兼職”,稱可輕松賺錢。
臺維光,男,臺灣制內(nèi)間諜人員,1971年1月19日生,臺灣身份證號:S123570207。
臺維光關注那些學習期間在臺灣報刊發(fā)表文章的大陸學生。他化名臺北偉羅創(chuàng)意公司“孫偉剛”,通過郵件、QQ聯(lián)系學生,先贊賞對方文筆極佳,隨后提出偉羅公司正在招兼職文案,每千字支付1000元新臺幣(1元人民幣約合4.86元新臺幣),如合作好可領取固定月薪,試用期每月1萬元新臺幣,轉(zhuǎn)正后3萬元新臺幣。
一開始,撰文僅圍繞大陸一些社會性話題,不涉及敏感信息和政策資料。臺維光對大陸學生交上來的稿件評價常常是“質(zhì)量一般”,他一遍照常支付1000元新臺幣/千字的報酬,一邊引導學生搜集和獲取大陸經(jīng)貿(mào)、政治、軍事資料,“比寫文章輕松,酬金更高,要拿到涉密軍情,有高額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