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桃園機場破獲運毒至新西蘭的案件,犯案者為一名年僅16歲的未成年高中生和一名19歲的青年。當臺灣法學界都在探討吸食毒品除罪化時,是否關切到毒品進入校園的歪風已經(jīng)流傳已久并且年紀持續(xù)下探,這樣的弊病臺當局不得不防。
依據(jù)臺灣“警政署”的數(shù)據(jù),青少年使用毒品人數(shù),2014年查獲5280人,2015年查獲人數(shù)攀升至7722人,而在去年2016年更較2015年增加187人,查獲7909人。其中大部分青少年使用毒品都以K他命居多。他們被警方逮捕后都會移送各地院的少年法庭,在依據(jù)“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處罰下,初犯通常都僅以訓誡和假輔或保護管束,定期至法院報到進行驗尿上課作為處罰,多次被抓獲者至多先送各地少年觀護所,累犯屢勸不聽者行為極其嚴重者法官才會將行判處感化教育送感化院,最終出來后社會仍舊不會有案底。這是否是因為對于青少年處罰較為輕而無法進行警示呢?
筆者在少年法庭服役時觀察到,許多因吸毒和持有毒品的青少年都是出于好奇心,家庭環(huán)境都是中低收入戶或單親家庭居多,特別是中后段的高中職學校的學生居多。所以,要真正遏制毒販進入校園不讓毒品泛濫,應該從家庭做起工作。全臺各地警方、社工、法院和學校單位都應擔任起責任,除了原有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外,應該對于販賣毒品和上頭源流查明清楚,并且予以嚴打,才能真正還給青少年乃至少年小學到高中一個安全的校園環(huán)境。
毒品的施用,一則毀其自身,二則害其全家。其實近年來大陸對于毒品施用者也有年輕化的趨勢,這與臺灣現(xiàn)實面的狀況不謀而合,兩岸司法和警政機關應該正視并且予以嚴打。近年來臺灣少數(shù)藝人在大陸吸食大麻案件,也反應出毒品要如何杜絕都是兩岸目前首先必須面對的課題。在這個嚴肅的課題上,兩岸相關單位在毒品案件信息和打擊犯罪的信息共享上也可加強合作,因為打擊毒品犯罪和輔導毒品施用者回歸正常的社會,都是兩岸相關單位必須面對的社會問題。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還給兩岸校園和社會一個干凈的無毒環(huán)境。(本文作者系臺生羅鼎鈞,現(xiàn)為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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