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網友質疑,馬蓉為何告王寶強名譽侵犯,而不是誹謗呢?這是不是相當于間接承認了出軌?難道“我可以做,但你不能說?”
小妹先跟大家介紹誹謗與侵害名譽權的區(qū)別:誹謗呢,是刑事犯罪,捏造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jié)嚴重;而侵害名譽是民事侵權行為。簡單的說,王寶強只是發(fā)了個微博而已,就算馬蓉提出刑事誹謗,公安機關基本上也不會立案。
而且
大家別忘了,寶強還有個電影《大鬧天竺》定在12月上映,被保底10億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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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新片《大鬧天竺》被傳保底10億
從目前情況來看,到年底,這場離婚官司不太可能結束,所以馬蓉又能分更多錢了!

…心痛…
雖然這一點會讓圍觀群眾憤怒出天際,但不得不說,馬蓉這次反擊是比較有策略的。
看到這,想必很多人都會擔心寶強兄弟的情況,稍稍可以放心的是,王寶強的代理律師張起淮也曾是李天一二審的代理律師,這么多抬頭,很厲害的樣子。

張律師頭銜有這么長!
也有人注意到王寶強所請的律師,是刑事律師而非民事律師。寶寶為什么請刑事律師呢?難道是因為被馬蓉轉移財產構成刑事犯罪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