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7月5日訊 據(jù)閩南日報報道,7月3日凌晨3時30分許,在廈蓉高速A道103公里處的應急車道,漳州高速交警二大隊一中隊的民警逮住一違停睡覺的大貨車司機,依法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
當時民警走近貨車,發(fā)現(xiàn)駕駛室空無一人,打開車門,敲擊車輛,仍無人回應。呼喊許久后,一名睡眼惺忪的年輕男子探出頭,稱是駕駛員。據(jù)這名龍巖籍駕駛員自述,其行駛至此處,感覺疲勞犯困,便靠邊停在應急車道睡了一覺,三角牌之前撞壞了,所以沒擺。但是,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距離違停點前10公里左右是金山停車區(qū),再行駛5公里是和溪收費站出口,駕駛員偏偏不選擇這些安全的地方進行休息,實在無安全意識。民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批評。
點評:在高速路隨意停車,既干擾了高速通行秩序,也是對自己、對他人生命的不負責任。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僅限緊急情況使用,如車輛突發(fā)故障、事故,救援車輛緊急通行等,緊急情況下停車應在車后150米處擺放三角警示牌,并打開車輛報警燈。駕駛員如感覺身體疲勞,應提前進入服務區(qū)休息20分鐘以上,杜絕在高速公路停車休息,遇突發(fā)疾病應立即報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