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15日訊(通訊員 涂松林 許煒坡 記者 劉龍)熱衷于吟詩作對的柳某,在家中獨飲后應朋友之邀驅車赴宴“第二場”比詩斗酒,不料席間與友人發(fā)生沖突,事后報警后卻被查出醉駕。近日,詔安縣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依法對柳某提起公訴。
柳某是詔安縣四都鎮(zhèn)人,平時酷愛飲酒寫詩交友。2018年12月12日晚上,柳某在家中自斟自飲,突然接到幾個詩詞愛好者的電話,邀請他前去附近大排檔一起暢飲并研究詩歌,柳某欣然駕駛摩托車前往。
席間,詩友肖某對柳某所作詩文提出批評,柳某借著醉意與其爭辯并發(fā)生口角。肖某一怒之下將柳某推倒在地,導致柳某手肘摔傷破皮。
經眾人勸回家后,憤憤不平的柳某報警請求警察處理被打一事,之后還親自駕駛摩托車到路口等待民警前來處理。民警到達現場后,發(fā)現柳某渾身酒氣,最后查出柳某屬醉酒駕駛摩托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