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尾海關查獲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軸承案
2019年, 2月至3月間,馬尾海關根據布控指令,對于出口敏感地區(qū)的敏感商品予以重點查驗,發(fā)現福州閩順達貿易有限公司、福州南信源貿易有限公司出口的軸承上有“SKF”標志。經檢索海關知識產權備案系統(tǒng),發(fā)現上述2家出口企業(yè)未備案,立即聯系福州海關相關部門通報權利人SKF公司。SKF公司答復認為上述貨物屬于侵犯其“SKF”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并向海關提出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的申請。最終,福州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認定上述2家企業(yè)的行為已構成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貨物的行為,對侵權的1520個侵權軸承予以沒收、銷毀,并處罰款共計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