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告知單本周投用 已有二百多輛車遭罰
昨日上午,鼓樓交警大隊交警上路開展查違停執(zhí)法,海都記者隨警上路。交警首先來到華林路,在一家銀行門口,記者看到,閩A765S0、閩 AHB859、閩A830E2和閩A5N075小車,車身斜著停在非機動車道上,將整條非機動車道堵住。
隨后,整治組的一名交警立即拿出隨身攜帶的攝像機,對這4輛車違法亂停的事實逐輛進行拍攝取證。每拍攝一輛車,另一名交警就拿出抄告單,對該車進行抄告。在填寫完畢后,抄告單被粘貼在車輛左前方的車窗玻璃附近。粘貼時,交警也會拍攝取證。隨后,交警前往溫泉支路和金湯路開展查處。昨日下午6點半,記者從鼓樓交警大隊獲悉,在昨天的查處行動中,共有50多輛違停車遭罰,此外,還鎖車10輛,拖車2輛。
記者發(fā)現(xiàn),此次違停車的手寫抄告單與過去不一樣,過去的抄告單名為“違法停車告知單”,一式多頁,其中紅底的粘貼在違停車上。而昨日的抄告單名為“拍攝交通違法告知單”。
對此,鼓樓交警人士介紹,這個新抄告單是交警針對禁停路段違停亂象新推出的,本周剛投用,目前已有200多輛車遭罰。
針對禁停道路違停 一律扣3分罰150元
除了外形不一樣外,新舊抄告單有何區(qū)別呢?在已有抄告單的情況下,交警為何又推出新的抄告單呢?對此,記者采訪了福州交警有關人士。
交警人士介紹,目前,針對市區(qū)道路違停情況,分為一般道路和禁停道路,一般的道路違停,根據(jù)道交法第56條的規(guī)定,處罰是罰款100元,交警在抄告時使用的就是“違法停車告知單”。
而針對禁停道路的違停,有兩種情況,處罰也不一樣。一是被探頭抓拍的,可以確定駕駛員,或是交警現(xiàn)場開單并發(fā)現(xiàn)違法司機的,交警則會按照“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處以罰款150元、扣3分處罰;二是,交警現(xiàn)場開單但司機沒有出現(xiàn),交警則只能對其使用“違法停車告知單”,處罰也只能是罰款100元。
該人士說,禁停道路大都是交通干道,違停的危害更大,為此有不少市民認為,罰款100元處罰太輕。為此,交警依法對禁停路段違停的車輛采取鎖車、拖車等強制措施,但因設備有限,無法對全部違法車進行處罰;而此次《拍攝交通違法告知單》推出后,交警通過拍攝取證、參照監(jiān)控抓拍,對在禁停道路違停的,一律處以罰款150元、扣3分處罰。
新抄告單在鼓樓試行 未來將在全市推行
鼓樓交警人士介紹,現(xiàn)在這種拍攝違法的方式在加大處罰力度的同時,也可以縮減民警的執(zhí)法時間。相較于以往的鎖車方式,新的執(zhí)法方式只需要現(xiàn)場拍攝取證,貼單告知,不需要再回到現(xiàn)場進行解鎖,而是由車主在汽車年檢前自行到各大隊窗口處理掉該違法。
記者從警方獲悉,今后,“違法停車告知單”將主要用于對非禁停路段違停車輛的處罰,而“拍攝交通違法告知單”則主要用于對禁停路段違停車輛的處罰。目前,對違停車輛采取拍攝違法方式處罰還只在鼓樓大隊試行,今后將推廣到四城區(qū)。
交警人士介紹,目前,該“拍攝交通違法告知單”在禁停道路最集中的鼓樓區(qū)試行,未來,將在全市234條禁停道路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