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22日訊 據(jù)東南網(wǎng)報道,晉江市公安局從今年2月份起推行“有警即處、有案即破、有損即挽”新機制(以下簡稱“三即”新機制)。案值再小都有人管,受害人只要報了警公安機關都會受案偵辦,但謊報“盜搶騙”警情時有發(fā)生。
晉江市公安局3月21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對外披露:今年以來,該局共接虛假“盜搶騙”警情超過200起,牽扯浪費了大量的警力。不少人因為普通糾紛、醉酒鬧事或無聊取樂,便報警謊稱自己被搶、被盜。
今年3月18日下午6時許,晉江新塘派出所接彭某(男,43歲,江西人)報警稱他有一輛摩托車年前被盜,收到車輛交通違法通知短信,才趕來派出所報案。接警后,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xiàn)場找到報警人了解情況,根據(jù)報警人提供的車輛違章地點等信息,調取監(jiān)控錄像,排查車輛行車軌跡,經(jīng)過三個多小時的視頻排查,民警終于在新塘街道南塘社區(qū)一戶人家家里發(fā)現(xiàn)了“被盜”摩托車。
原本以為是一起簡單的盜竊案件,但事實卻并非如此。民警調查后發(fā)現(xiàn),彭某早在幾年前就賣掉摩托車了,但當時未過戶,如今收到交通違法短信,才著急想要找買車人來辦理過戶,便出此下策,向派出所謊報車輛被盜案情。彭某因涉嫌謊報案情被公安機關依法處行政拘留6日,并處行政罰款200元。
彭某謊報案情的行為,浪費警力并干擾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但這并不是個案。今年2月25日中午12時許,晉江青陽派出所接湖北男子何某報警稱,被人偷走2萬元現(xiàn)金,還詳細說明了被盜過程,稱其剛到晉江,找了一名男子幫忙提行李,待進了酒店房間后便發(fā)現(xiàn)行李箱里的2萬元現(xiàn)金不見了,還準確提供了那名男子的身份信息。
接報后,公安機關高度重視,一個小時后便找到了這名“幫忙提行李”的男子榮某,但雙方一見面后,何某謊報案情也暴露了。原來,何某和榮某有經(jīng)濟糾紛,因多次尋找榮某未果,才想到了報假案、通過公安機關“幫忙找人”這一招。何某因為謊報案情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并處行政罰款200元。
記者了解到,在謊報案情的案件中,盜竊類案件居多,在虛假“盜搶騙”警情中,盜竊類占了177起,主要涉及經(jīng)濟糾紛、遺忘車輛停放位置,財物被他人挪到其他地方或被家人、朋友、同事拿走以及個人主觀報假警。綜合分析這類案件,報案人之所以謊報案情,主要原因是想引起公安機關的重視,幫其實現(xiàn)個人目的,有的甚至懷著報復他人的心理,還有個別報案人想借此訛人。
泉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晉江市公安局局長陳文榮表示,晉江市公安局推行“三即”新機制就是要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好地辦好案,全力守護市民安全。同時,晉江公安也將繼續(xù)加大對謊報案情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報警取樂、謊報案情,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等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嚴肅查處。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謊報警情、案情是違法行為,不僅是對警力資源的嚴重浪費,更有可能延誤公安機關對其他公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及時保護。市民在撥打110報警、求助時,一定要如實陳述情況;對非警務事項,請撥打便民服務熱線“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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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今年來共接謊報案情200多起 晉江警方將加大查處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