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1日訊(海都記者 朱敏敏 夏雨晴 通訊員 余長青)今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柜員機向非同名賬戶轉賬的,發(fā)卡行在受理24小時后辦理資金轉賬,且24小時內可撤銷。防詐騙新規(guī)發(fā)布后,也有騙子找到了應對的法子,甚至順勢升級了騙術。近日,南平就有兩位市民不慎“中招”。
昨日,南平政和警方說,12月7日上午,政和五十來歲的許先生收到一條短信,對方自稱是老領導林某某。他要求許先生發(fā)個銀行賬號給他,有9萬元想通過許先生轉賬給他的親戚。許先生隨即把銀行賬號發(fā)給對方,沒多久,便收到對方轉發(fā)來的一條銀行短信通知,顯示“老領導”已將9萬元錢款轉到許先生提供的賬號。
就在這時,對方在短信中稱,親戚急用錢,請許先生去柜臺打3萬元到他親戚的銀行賬戶,并提供了一個銀行賬號。對方還稱,剩下的6萬元,讓許先生暫為保管。許先生信以為真,趕到柜臺向對方提供的賬號匯入3萬元。等到次日下午,許先生到銀行查詢,發(fā)現(xiàn)對方的錢款遲遲未到賬,還發(fā)現(xiàn)那筆交易撤銷了。
許先生趕緊打電話給老領導,對方聽得一頭霧水,而所謂的“老領導”的電話一直關機。他意識到不對勁,趕緊報警。
無獨有偶,12月7日上午,政和的李先生也收到相似的短信,后被不法分子采取類似的手法,騙走了2萬元。
警方人士分析,此類詐騙是騙子在獲得當事人手機號、身份等信息后,利用去銀行ATM機轉賬24小時內可撤銷的新規(guī),制造自己向受害人轉賬的假象,再找理由要求受害人去柜臺向自己的賬號匯款,等騙走錢款后,騙子就撤銷了原轉賬交易。
警方提醒,市民接到可疑信息,建議先通過打電話聽聲音、聊天詢問等方式,辨別、核實對方真實身份。此外,不能僅看轉賬單或ATM的匯款證明或短信,需確認錢款確實到賬才行。



